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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干部档案审核实行三审复核制度

2021年08月04日 09:38 来源: 灯塔-莱州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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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莱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组织部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探索实行了任前干部档案审核三审复核制度,严把档案入口关,扎实做好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全面提升干部档案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夯实干部工作基础。

  任前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制定预审、初审、复审“三审”把关制。《任前干部档案审核工作流程》规定,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动议环节,干部科对有关干部的档案进行预审,严格审核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和标准。在干部考察过程中,考察组对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进行初审,填写《拟任用干部基本信息初审表》,考察组成员签字后,连同拟提拔重用人选档案送交干部科;干部科根据预审、考察组初审情况,对干部档案进行复审,出具《拟任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确认表》,并组织干部本人进行签字确认。审定结果作为干部科室向部长办公会提交干部信息的依据,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以及干部本人不签字确认的,不得提交研究。

  日常档案审核工作,建立背靠背2人初审、1人复审“三审”把关制。先安排一名管档人员根据档案记载和有关政策规定,对档案总体进行全面把握分析,审核确认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然后,由其他管档人员对认定情况进行复核,重点看政策把握是否准确、审定结果是否公正;最后由干部科科长最终确认审核结果,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干部本人,本人签字后存入档案,作为任前审核重要依据。

  存有异议档案审核工作,规定原始材料审核、实地审核、定期会诊审核把关制。如果干部本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或者档案涉嫌造假的,启动调查核实程序,通过对有效干部原始材料审核,判定原始材料是否与档案记载一致、是否真实可靠,是否符合时代特征。对一些重要问题线索采取到当事人学习或工作过的地方,通过查阅有关档案材料、访谈相关人员进一步实地审核、调查,形成调查笔录并存入本人档案。定期研讨会诊审核,召开干部科列席的部长办公会议,共同研究分析审核发现的重要问题,提出调查处理的意见建议,必要时由市委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中共莱州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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