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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莱州:建立“双重把关”机制 有效提升非公企业发展党员质量

2017年04月06日 11:18 来源: 灯塔-党建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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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烟台市莱州探索建立“双重把关”机制,从保证素质、规范程序、注重民意等方面入手,着力提升非公企业发展党员质量。在去年“七一”前组织的理论考试中,全市130名非公企业新发展党员的平均成绩达到91.5分,比2015年提高13分;群众测评满意度全部达到100%。

  “双重培养”把好素质关。在确定非公企业入党积极分子后,由企业党组织与其本人所居住村(居)党组织联合制定共同培养方案,并在企业和居住地党组织各明确一名培养人,实行“1+1”联手帮带培养;每季度,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分别向企业和居住地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接受指导性意见;每半年,组织企业和居住地党员群众代表对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工作及素质提升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规定,“优秀”得票率低于80%的,本年度不能推荐为发展对象。

  “双重监督”把好程序关。在组织监督方面,除加强党委对非公企业发展党员工作的全程监督外,还要求所属党委组织委员向市委组织部口头汇报企业党员发展程序过程,并接受针对性质询。在群众监督方面,向全市430家非公企业发放了3万个发展党员工作专用监督信封,提前标注“市委组织部组织科”收信地址,实现市内免费邮寄;企业党员群众一旦发现违规问题,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由组织部牵头查实后,再将查处情况向举报人书面反馈。

  “双重公示”把好民意关。企业党组织对经支委会研究、党员大会讨论、无记名投票表决推荐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新发展的党员和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等情况进行全程公示;同时,还要求将相关公示内容书面报送发展对象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党组织进行同步公示,居住地党组织将公示结果及群众反馈情况在10个公示日后向企业反馈,确保发展的党员能够真正经过起民意考验。去年,全市新发展的非公企业党员全部进行了“双重公示”,并对7名公示期内群众有反映的入党积极分子做出了延长考察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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